刊登日期: | 2019/8/30 |
發文日期: | 2019/8/13 |
發文文號: | 府環水字第1080036820 號 |
主旨: | 廢止本府104 年12月22日府環水字第1040052393B號公告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規定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 本縣竹南鎮廣源段1575地號土地經本府以旨揭公告,公告為地下水受污染 使用限制地區在案。 二、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「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(第 五期)(乙)」調查結果,確認竹南鎮廣源段1575 地號地下水污染物來源為 鄰近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(第一、二、三廠),本府106 年8 月21 日 以府環水字第1060032240B號公告上開工廠範圍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, 併將上開地號納入該場址地下水污染管制區,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 定,廢止旨揭公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