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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本府104 年12月22日府環水字第1040052393B號公告。

刊登日期:2019/8/30
發文日期:2019/8/13
發文文號:府環水字第1080036820 號
主旨:廢止本府104 年12月22日府環水字第1040052393B號公告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 本縣竹南鎮廣源段1575地號土地經本府以旨揭公告,公告為地下水受污染
使用限制地區在案。
二、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「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(第
五期)(乙)」調查結果,確認竹南鎮廣源段1575 地號地下水污染物來源為
鄰近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(第一、二、三廠),本府106 年8 月21 日
以府環水字第1060032240B號公告上開工廠範圍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,
併將上開地號納入該場址地下水污染管制區,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22 條規
定,廢止旨揭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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